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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甘肃:通报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

时间:2023-01-09 14:58:5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点击数: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6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守护公共安全 服务平安甘肃”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

会议介绍,2021年,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公共安全监管漏洞和治理难题,办理了一批领域广泛、质效良好的案件,有效督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助推解决了公共安全领域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两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2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共督促整治各类公共安全隐患7000余处。

会议通报,甘肃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丰富,所办案件覆盖城市建设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危废安全、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八个领域,其中城市建设安全领域、交通安全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立案数量较多,共办理805件,占专项活动立案总数的63.1%。

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风险研判,密切关注本地区各类公共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细致摸排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一是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挪用、拆除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201件,着力保障消防安全。二是对公路开裂塌陷、交通信号灯、标示线、隔离护栏、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不完备、不合规等各类安全出行隐患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范围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铁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监督,共立案办理216件,有效防范重大交通事故。三是对高危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管控不到位以及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过程中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共立案办理42件,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经营。

同时,聚焦民生热点,着力防范群众关切、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关注“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沉降、缺失、破损危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179件,督促修缮、更换窨井盖2100余个。二是关注“头顶上的安全”,对高空抛物、坠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共立案办理94件,着力防范坠物风险。三是关注残疾人通行安全,部分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中断、错位、缺失及机动车占用盲道等影响视障群众通行安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立案办理86件,督促有关部门排查整修,更加方便视障群众安全出行。四是关注寄递物品安全,部分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工作中主动探索,聚焦快递企业消防措施不到位、中转仓建设滞后、快递面单暴露公民个人信息等寄递安全问题,共立案办理81件,其中平凉市检察院办理的快递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会议表示,甘肃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线索发现难、专业化程度高、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难题,积极加强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甘肃省检察院组织召开推进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邀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单位参加,牵头制定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省级层面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研、专业支持、协同宣传、实践交流等沟通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