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三部门赴卓尼现场督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工作
为落实《甘肃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巩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9月14日,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公安局对卓尼县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随机选取了部分危险废物重点企业,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重点围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对卓尼县辖区内的多家汽修厂、电站、供电所、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经营户)的台账记录、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贮存转移以及自动监测设备使用运维服务情况等情况摸排检查,并对查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检察机关严格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对生态脆弱区域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废处置行为等污染环境的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和渠道。工作中注重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向发力,构建“诉讼+监督+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环境侵权责任,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