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人送来的“司法救助暖人心,为民解忧见真情”锦旗一面以表示感谢,卓尼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带案下访,创新工作方式,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让其切实感受司法温情和检察温暖。
被害人虎某某与李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某持刀刺向虎某某致使虎某某受伤倒地,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某某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服刑,对被害人进行部分赔偿。被害人死亡后媳妇改嫁,其母亲相继过世,一双儿女由年迈的父亲抚养,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其家庭实际困难,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虎某某一双儿女抚养费通过申请县政法委,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36000元,近日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致被救助人虎某某儿女手中,在开展救助的同时,进行未成年人心里沟通,使其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下一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有力举措,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困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