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挖高原林木之后:公益诉讼如何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
卓尼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甘肃南部,地处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带,洮河穿境而过,境内森林广袤,水草丰美,生态优良,素有藏王故里·秘境卓尼的美誉。在这片高原厚土之上,每一棵林木都是守护水土、滋养生灵的“绿色屏障”,生态脆弱而珍贵。然而,有人却为一己私利,将黑手伸向了这片脆弱的绿色。近日,杨某等四人因偷挖林木被依法严惩,不仅承担了刑事责任,更在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下,从“破坏者”变成了“修复者”。在春耕时节,他们亲手种下一棵棵希望之树,为受损的高原生态“疗伤”。
案情回顾:一念之私,盗挖林木只为盆中景
2025年6月,杨某、陈某、彭某、李某(化名)四人合谋,欲将高原生态林木挖回家中制作盆景观赏,遂前往卓尼县某生态防护区偷挖林木,得手后企图逃离现场时,被巡逻的护林员发现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将四人抓获归案。
现场查获被盗林木共计42棵,经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总价值为5万余元。42棵被挖树木均为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的关键树种,每一棵都是高原生态系统多年自然演替的成果。这些树木一旦被破坏,恢复将极为困难。以“雅好”之名行破坏之实,其行为的违法行为与危害性不容忽视。
公益诉讼:修复生态,司法亮剑“绿色底线”
在高原生态保护中,“惩罚”不是终点,“修复”才是关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不仅以盗窃罪对四人提起公诉,更由公益诉讼部门同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起诉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了诉前公告程序,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公告,督促适格主体就生态损害事实提起诉讼。公告期满,未有适格主体响应。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检察机关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为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科学、有效的恢复,检察机关主动邀请林草部门介入,由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出具了详细的生态修复方案。方案结合高原气候干旱、无霜期短、土壤贫瘠等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了补栽的树种、规格以及数量,确保补栽林木能够适应当地环境,提高成活率。
法院判决:当庭宣判,刑责与修复“双管齐下”
2026年3月12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充分的证据和科学的修复方案面前,杨某等四人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悔罪表现后,当庭宣判,判处四名被告犯盗窃罪应承担相应刑罚外,同时判令四被告在盗挖地附近适宜造林地块补栽圆柏等树木1566株,并保证两年半养护期满后种植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若逾期未履行或验收不合格,则承担相应的代履行费用。四被告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以劳代偿:亲手补栽,为高原脆弱“疗伤”
2026年4月间,正值高原春耕的最佳时节。春季气温回升快,是苗木栽植的关键窗口期。在林业主管部门划定的补栽区域内,杨某等四人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挥锹铲土、引水浇灌,按判决确定的株数全部补栽完毕。
验收监督:多方到场,确保修复落地见效
补栽工作接近尾声时,检察机关会同林草部门,一同到场进行现场验收监督。工作人员逐棵核对种植数量、检查栽种规范、评估水源保障情况,并对后续管护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前只想着挖几棵造型好的树回家做盆景,没想过高原上长成一棵树要多少年。现在我们亲手一棵棵栽回去,才知道高原上的每一棵绿都来之不易”其中一名被告人感慨道。
青藏高原的每一抹绿色,都凝结着高原特有的生命力。该起案件的办理,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在高原生态保护中的一次生动实践。而检察机关打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不仅让破坏者付出了应有代价,更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修复。当前,司法机关正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着这片高天厚土的生态安全。也提醒所有人:绿水青山不是“无主之地”,任何个人雅好都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修复”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