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10月21日下午,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联合调研座谈会在卓尼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主要对卓尼县公检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研讨。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育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静媛、州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陈建新、法制支队王和平、卓尼县公检双方主要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和办案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加强公检双方的沟通协作十分必要,除了重大疑难案件外,简单案件在细节问题上也要保持沟通,这样才能提高整体办案质效。一直以来卓尼县公检双方配合默契,能够主动研判刑事案件中的问题,特别是侦查取证方面沟通工作做的比较好,5.25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是值得全州办案单位借鉴和学习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准确把握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关,离不开公检双方的密切配合。侦查取证阶段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与检察机关就案件定性的证据方面加强交流,检察机关也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延伸提前介入的时间点,全流程把控案件走向。通过公检双方统一意见,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形成办案合力,有力的打击犯罪,确保一方社会的长治久安。

会议提出,在公安机关探索建立派驻检察室工作意义深远,长远来看利大于弊。检察机关派出资历深、经验广、业务强的骨干深入办案一线,全流程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案件研讨,可以提高侦、捕、诉的效率,节省办案资源,凝聚主要力量,可以迅速解决案件中的分歧,使侦查取证更加规范,证据收集更加客观,能够有力指控案件涉及的犯罪事实。公检双方在刑事案件衔接工作中的困难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一些新型案件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人员素质不尽相同,多维度、多方面、全方位的沟通协作还需时日。在新形势下有些困难和问题是必须克服的,公检双方可以通过学习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更新办案理念,转变办案思路。在提升自我的同时,推进案件质量的迅速提升。
通过此次调研,卓尼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刑事案件衔接工作中的许多分歧得到了消除,双方在刑事案件侦查取证、证据规范化等多方面达成了共识,对往后刑事案件的快捕快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