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检察建议持续发力,
助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近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制发安全生产监管检察建议书,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利民向卓尼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人民监督员全班玛草全程参与监督。


制发该检察建议书前,卓尼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1日联合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单位,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专项行动座谈会;5月6日,副检察长鲁利民带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组成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组,深入卓尼县城区在建施工现场,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通过调查分析“3.31”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出事故多发点、易发点,向卓尼县应急局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多部门联动,在工程建设、企业用电安全、危险作业、危险品运输、重型机械操作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将较大风险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三是协调住建部门摸清高危作业人员底数,制定培训计划,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四是建议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卓尼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牛永海表示:“检察建议书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行,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抓好落实,履行好监管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本县安全生产大局。”


下一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持续跟进落实,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强化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为本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平安卓尼的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