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近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开展执法监督,重点对我县博峪村、力赛村农家乐,上卓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场所开展排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
此次排查,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农家乐、上卓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共放生野山鸡一千五、六百余只。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着力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阻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