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源头防控,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开展执法监督,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我县农家乐、养殖场等场所是进行排查。
此次排查,排查养殖点19户,农家乐23户,张贴温馨提示80余份,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着力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阻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