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和守护的主阵地角色,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障,近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平雄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鲁利民,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及会签成员单位代表参加。
会议主要就如何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下,各职能部门配合好未检工作,推动未检工作的发展交换了意见。与会部门也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态势及犯罪形态的预防、惩戒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做了深入交流,并观看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短片。

会后,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平雄解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并就其中的条款与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听取了与会单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会签,各成员单位均对《办法》的推行表示支持。

该《办法》共21条,分别规定了强制报告的主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公安机关、检察院、教科局、民政局、卫健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在强制报告制度中的工作职责、强制报告的相关程序、被害人救济、未成年人被侵害信息保密的义务以及推动制度完善的途径、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该《办法》的建立和落实,将有效的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深耕未检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将强制报告制度作为监督牢笼,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触手关进去,让阳光成为保护未成年人最好的成长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