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阳光检务 > 正文
阳光检务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双令”齐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3-09-12 15:09: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才让(化名)家中,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才让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将《训诫令》和《督促监护令》进行宣告送达。

才让系一起涉嫌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卷后认为,本案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较符寻衅滋事犯罪中的“强拿硬要”情形,故检察官对才让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子是审结了,但才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惩处。为了能让才让真正的痛改

前非,决定对其进行训诫,同时对才让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希望通过司法、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的力量帮助才让重新回归社会。

《训诫令》指出了才让抢劫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危害性,分析了才让犯罪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并对才让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才让端正思想,认真反省,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未检检察官还和才让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才让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充分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我们通过办案和调查了解到,你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关注不够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养成不良习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能担起责任,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教育。”这是未检检察官向才让的父亲送达《督促监护令》时提出的要求。未检检察官在发现才让的父母亲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后,根据才让的家庭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帮助其重新规划人生正轨,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不法侵害。

本次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发出“双令”,不仅让涉罪未成年人体会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督促监护人改变监管方式、重视家庭教育,更体现了司法的威严和检察机关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决心。今后,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结合办案实际,不断提升“督促监护”的工作成效,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提升家庭保护意识,为预防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筑牢“家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