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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卓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1 16:35: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提出议案;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

(三)对本辖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进行监督;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负责本单位案件管理、刑事执行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及其他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六)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机构1个,2022年底编制32人,实有在职人数32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31人,书记员14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3人;2022年度机构改革后根据编办核定单位内设五个部室,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部分表格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91.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06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38万元,增加10.7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24万元,占84.31%;其他收入193.44万元,占15.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8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58万元,增长16.0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65.77万元,占75.38%;项目支出315.43万元,占24.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97.7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04.94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45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 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3.18万元,支出决算为95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足额保障上缴职工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3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足额保障上缴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4万元,支出决算为5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足额保障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8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各类津贴补贴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缴费等公用经费6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1万元,下降29.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以及疫情影响导致部分任务未实施。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邮电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1万元,下降29.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以及疫情影响导致部分任务未实施。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50.6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业务培训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支付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我院甘P警5008号车购于2009年,超期使用车况差,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我院甘P警5008号车购于2009年,超期使用车况差,维修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我院甘P警5008号车购于2009年,超期使用车况差,维修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0.4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3.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95%。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良好”,基本达成年初预期指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8.01万元,执行数为262.2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入额检察官办案人数,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监督立案数,公益诉讼数,检察业务培训合格数,检察建议回复率,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办案部门人员交流满意度,干警管理制度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三是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2022年卓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5.7

268.01

262.29

10

98.68%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6

216

210.28

97.35%


     上年结转资金

52.01

52.01

52.01

100.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办公楼上下水改造及亮化项目,采购防火墙、入侵防御、安全检查等网络设备,采购执法执勤用车1辆,采购甲醇灶等后勤保障设备。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诉讼数

‘=8件

10件

4.16

4.16



监督立案数

2件

0

4.16

0

有待进一步提高


检察业务教育培训

=110人次

90人次

4.24

3.47



入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

=10件/人

15件/人

4.16

3.94



质量指标

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合格率

=100%

90%

4.16

4.16



时效指标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满意度

满意

95%

4.16

4.16



检察建议回复率

>=95%

100%

4.16

4.16



结案率

=100%

100%

4.16

4.16



公益诉讼案件结案率

=100%

100%

4.16

4.16



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准确

=100%

100%

4.16

4.16



成本指标

经费支出情况

定额标准内

90%

4.16

4.16



装备经费及时性

及时

85%

4.16

3.5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扫黑除恶案件社会满意度

满意

95%

3.75

3.75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100%

100%

3.75

3.75



社会效益指标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社会评价

90%

3.75

3.75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结率

=100%

100%

3.75

3.75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

>=95%

85%

3.75

3.3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

完善

90%

3.75

3.75



办案部门人员交流满意度

满意

85%

3.75

3.19



联席会议协调度

85%

3.75

3.1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管理制度满意度

满意

75%

5

3.75



民事、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100%

100%

5

5









100

89.82



总分

100



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47万元,执行数为5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宣传开展及时率,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培训合格率,信息设备投入使用及时性(%),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维护及时性,三公经费控制率,信息化建设项目达标率,办案技术水平,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案件实现公开率,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二是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2022年卓尼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5.47

53.07

10

96%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

47.6

/



          上年结转资金

5.47

5.47

/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计划开展不法律宣传,参加省州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开展及时率(%)

及时

90%

5.55

5.55


业务培训

=85人

50人

5.6

3.29

加大培训 力度

质量指标

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

满意

95%

5.55

5.55


培训合格率

>=100%

85%

5.55

4.72


时效指标

培训时间

2100小时

1100小时

5.55

2.91


信息设备投入使用及时性(%)

及时

85%

5.55

4.72


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维护及时性

及时

90%

5.55

5.55


成本指标

经费支出情况

定额标准内

95%

5.55

5.55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5.55

5.5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信息化建设项目达标率

=95%

85%

3.36

3.01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80%

3.33

2.66


办案条件改善有效性

有效提高

80%

3.33

2.66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3.33

3.33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

>=95%

85%

3.33

2.98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实现公开率

=95%

95%

3.33

3.33


办案人员满意度

80%

3.33

2.66


办案设施到位率

=90%

75%

3.33

2.77



联合办案协调度

80%

3.33

2.6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刑事诉讼、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100%

100%

10

10


得分




100

89.45


总分

100


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2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项目全年预数55.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拔款50万元,全年执行数53.07万元,评价得分为89.45分,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く行政事业单位务管理办法>和く人民检察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省政通过一体化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单位项目资金支付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了项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